question-icon 法拍房税务机关会代开发票吗?

我参与司法拍卖买了套房子,现在办理相关手续,不太清楚税务机关会不会就这套法拍房给我代开发票。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是否有代开发票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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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拍房开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拍房交易中,税务机关是可以代开发票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概念,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对于法拍房来说,这一规定同样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法拍房交易属于一种特殊的房产交易形式,购买者通过司法拍卖程序获得房屋所有权,这也属于购销商品的范畴。所以,购买法拍房的人如果需要发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在实际操作中,购买法拍房的纳税人在完成相关的税费缴纳后,凭借法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就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不动产销售发票。税务机关在审核资料无误,并确认纳税人已经依法缴纳相应税款后,会为其代开发票。这样,购买者就可以凭借该发票办理房屋的产权登记等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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