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会连内裤都被对方分走吗?
我和伴侣正在闹离婚,财产分割成了大难题。我就担心离婚的时候,会不会连自己日常穿的内裤都要被对方分走啊,这也太离谱了,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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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我们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内裤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按照法律规定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分割的对象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个人财产通常是归各自所有的。所以,正常情况下,离婚时是不会出现连内裤都被对方分走这种情况的。不过,如果双方对于财产分割有特殊约定,那就要按照约定来处理。另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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