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一直空着的老房子会被收回吗,哪种情况会被回收?

我家在农村有套老房子,一直空着没人住。最近听说农村空房子可能会被收回,心里有点担心。想了解下是不是空着的老房子就一定会被收回呢,具体在哪些情况下会被回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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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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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直空着的老房子是否会被收回,需要分情况来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在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收回以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基础概念。农村的土地一般归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房屋则归村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了宅基地的使用规则和集体对土地的管理权限。 情况一:房屋坍塌且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当农村老房子坍塌后,如果在两年的时间里都没有进行修复或者重建,那么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这是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是与地上房屋相关联的,房屋长时间不存在且不进行恢复,就意味着宅基地没有被合理利用。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情况二:房主户口迁出农村且房屋闲置。如果房主将户口迁到了城市等非农村地区,而农村的老房子又一直空着,当房屋自然倒塌后,村集体也可以收回宅基地。因为户口迁出后,房主不再是村集体成员,按照规定就不能再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集体福利性用地,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有。 情况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当村集体为了修建道路、公共设施等公共利益的需求时,可能会对部分闲置的老房子进行征收收回。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村集体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情况四:房屋属于违建且闲置。如果老房子在建设时没有经过合法的审批手续,属于违章建筑,并且一直处于闲置状态,那么村集体也可能会依法收回。《城乡规划法》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综上所述,农村空着的老房子不一定会被收回,但在上述几种特定情况下,村集体有权采取收回措施。如果你对自家老房子的情况有疑问,建议及时与村集体沟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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