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立案应当在几日之内通知?
我向相关部门报了案,现在很担心会不会不立案,又不知道要等多久才有消息。我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要是决定不予立案的话,应该在几天之内通知我呢?心里有个底也好做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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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不同类型的案件在不予立案通知的时间规定上有所不同。 对于刑事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而在民事案件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也就是说,民事案件中如果不予立案,法院要在七日内通知当事人。 在行政案件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接收起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若不予立案,同样也遵循相应的七日规定。 总之,不同类型的案件不予立案的通知时间大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这些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后续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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