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两天辞职工伤是否有赔偿?


在探讨提前两天辞职工伤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只要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条件,就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而关于赔偿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专门对工伤保险待遇作出了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对于提前辞职的情况,并不会影响工伤赔偿的获得。因为工伤赔偿是基于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一事实,而不是基于职工是否在职。只要职工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就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即使提前两天辞职,只要在工伤认定和赔偿申请的有效期限内,依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给予赔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在辞职前最好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程序。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是否属于工伤的法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则是确定职工工伤致残等级的依据,这两个程序对于获得合理的工伤赔偿至关重要。如果在辞职后再去办理这些程序,可能会遇到一些麻烦,比如用人单位不配合等。所以,建议职工在辞职前与用人单位协商好工伤赔偿事宜,或者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