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恢复后继续工作该如何赔偿?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和恢复后,现在又回到公司继续上班了。我想了解下,这种工伤恢复后继续工作的情况,公司或者工伤保险这边会有怎样的赔偿呢?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啥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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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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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恢复后继续工作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范畴。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它决定了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是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工伤恢复后继续工作的职工,可能涉及的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只要你的治疗费用在规定的目录和标准范围内,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第二,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认定工伤职工构成伤残等级,那么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第四,伤残津贴。对于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对于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在工伤恢复后继续工作一段时间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工伤恢复后继续工作的赔偿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工伤职工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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