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家这边要进行棚户区改造了,但是我不太清楚改造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不知道是按照什么来计算补偿金额,是房屋面积,还是其他什么因素。也不知道补偿方式有哪些,是给钱还是给房子。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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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房屋价值补偿”指的是对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赔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简单来说,就是您家房子值多少钱,征收方要按照市场行情给您相应的补偿。 “搬迁、临时安置补偿”,这是因为房屋被征收后,您需要搬迁到其他地方居住,在此期间会产生一些费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也就是说,征收方要给您搬家的费用,如果您选择产权调换,在新房交付前,要么给您临时安置费,要么给您提供住的地方。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您的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征收会导致您无法正常营业,从而产生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比如您开了个小店,因为征收不能营业了,征收方要根据您的经营情况等给您相应的补偿。 补偿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就是直接给您钱;另一种是产权调换,给您提供新的房子。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当地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政策。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您有权要求征收方公示补偿方案,了解详细的补偿标准和相关信息。如果您对补偿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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