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临时工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在单位是临时工,前不久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不知道单位该怎么赔偿我,也不清楚赔偿的标准和流程。希望了解一下临时工工伤赔偿方面的详细内容,比如赔偿有哪些项目,大概能赔多少,要走什么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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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临时工和正式工一样,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都享有同等的工伤赔偿权利。 首先,我们来明确“工伤”的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对于临时工而言,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就属于工伤的范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当临时工发生工伤后,赔偿流程如下:第一步是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第三步是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工伤赔偿项目众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十级伤残,分别为27个月至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时可获得,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为临时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总之,临时工遭遇工伤后,应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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