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赔偿如何划分责任?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但不太清楚这责任该怎么划分。是我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还是单位全部负责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工伤伤残赔偿责任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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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赔偿责任的划分,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确立了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原则。这意味着,在通常情况下,只要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不管职工本人在事故中有没有过错,都应该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职工在工作中因为自己操作失误而受伤,但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就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有操作失误为由而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如果职工存在这些情形,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也就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当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就要求用人单位要依法履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以保障职工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 在工伤伤残赔偿责任划分中,一般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但也要排除职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等特殊情况。同时,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是保障职工权益和自身权益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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