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该怎么赔偿?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工伤,赔偿问题是许多劳动者关心的重点。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的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来证明。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赔偿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例如,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