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工龄发生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年纪比较大了,工作工龄已经超过正常年限。最近工作时受了伤,不知道这种超过工龄的情况,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是和正常工龄的赔偿一样,还是有其他特殊的赔偿办法呢?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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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超过工龄”可能有不同的情形,比如退休后返聘继续工作,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仍在工作等。 对于退休后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通常按照劳务关系处理,而不是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作中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受伤,需要根据其与单位双方的过错来确定赔偿责任。例如,如果是因为单位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受伤,单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受伤人员自身存在操作不当等过错,也可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而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在这种情形下,受伤人员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照相应的标准获得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例如,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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