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双方都有责任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可公司说我自己也有一定责任,不能全赔。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该怎么进行赔偿,是我和公司按责任比例分担费用吗?还是有其他的赔偿方式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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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赔偿的问题上,首先要明白“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不管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有没有过错,只要认定为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列出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就可以依据该条例获得相应的赔偿。 那么,当所谓的“双方都有责任”时,其实并不影响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而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例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所以,在工伤赔偿中,一般不会因为劳动者自身可能存在的一些所谓“过错”而减少赔偿金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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