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死亡赔偿的流程有哪些?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是给予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的一种经济补偿,当职工因工伤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相应的赔偿。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工伤保险死亡赔偿的流程:
首先是申请环节。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一规定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然后是认定环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如果需要)。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最后是赔偿支付环节。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相关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费用。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些规定都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中有明确表述。
整个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流程涉及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时间要求和资料准备,建议在处理过程中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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