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单位要求上班,员工该怎么维权?


当工伤后单位要求员工上班,员工可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首先,要了解停工留薪期的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员工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要求上班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员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向单位说明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和法律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在沟通时,员工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维权使用。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员工可以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员工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如果认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单位改正。 此外,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保障自己在停工留薪期内的权益。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工伤情况和停工留薪期的合理性。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如果员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的判决。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员工要及时关注自己的权益保护,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维权,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