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保险能赔偿多少钱?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听说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但我不太清楚工伤保险具体能赔多少,也不知道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我想了解一下,工伤保险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什么来定的,我这种情况大概能拿到多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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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伤情形以及相关标准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方面的赔偿情况: 首先是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主要是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些费用是实报实销的,只要是合理且符合规定的治疗花费,都能得到赔偿。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物价情况来确定。 再就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等级,就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还有伤残津贴。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另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最后是工亡待遇。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总之,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要根据实际的工伤情况和当地的具体规定来准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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