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公司负担的比例是多少?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想了解下工伤保险这一块,公司具体要负担多少费用呢?是全部承担还是按比例承担呀?我不太清楚相关的规定,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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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保险的费用负担方面,需要先明确工伤保险的基本概念。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能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工伤保险费用,职工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的,而是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当职工发生工伤后,不同的费用承担主体有所不同。有些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以医疗费用为例,如果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而由用人单位负担的费用也有不少。比如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是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此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是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还要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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