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诉讼费一般是多少?


在了解工伤诉讼费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诉讼费的概念。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对于工伤纠纷案件而言,主要涉及的就是案件受理费。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然而,工伤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很多工伤案件是劳动者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向用人单位追讨工伤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伤案件会按照非财产案件来处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不过,具体是按照财产案件还是非财产案件来收取诉讼费,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此外,如果劳动者经济困难,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减免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第四十五条明确了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形,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减交诉讼费用的情形,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缓交诉讼费用的情形。例如,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等情况,就符合免交诉讼费用的条件。所以,劳动者如果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积极申请,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总之,工伤诉讼费的具体金额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及是否申请司法救助等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