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是否需要补助加班工资?


工伤后是否需要补助加班工资,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而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工作,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额外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对于工伤职工而言,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是指职工在工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收入情况,一般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但对于加班工资是否包含在内,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认定。有些地区认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应当以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标准,不包含加班工资,因为加班工资是基于劳动者额外的工作时间所获得的报酬,而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并没有进行加班工作。但也有部分地区认为,如果加班是职工工作的常态,且用人单位对加班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和支付记录,那么在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时,可以考虑将合理的加班工资纳入其中。 所以,工伤后是否需要补助加班工资,不能一概而论。工伤职工可以先查看所在地区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具体规定,同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工伤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