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在外地租房,家里房贷转账扣除能扣除多少?

我老公在外地工作租了房,我们家里还有房贷要还。现在涉及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方面,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贷转账扣除到底能扣多少,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和扣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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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到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这两项,而你所面临的老公在外地租房同时家里有房贷的情况,需要依据相关规定来确定房贷转账扣除金额。 首先解释一下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这里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这一扣除由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然后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它是指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不同城市扣除标准不同,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所以,如果你选择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就不能再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房贷利息可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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