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般在什么时候列支工资?
我开了家小公司,对财务和税务这块不太懂。现在每个月发工资,但不知道在财务上什么时候列支工资才符合法律规定。是发工资的时候列支,还是其他时间呢?想了解企业列支工资的时间节点,避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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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列支工资的时间问题,我们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详细解读。首先,我们要明白工资列支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工资列支就是企业在财务处理上,把发放给员工的工资作为一项费用记录到企业的成本或者费用当中,这样可以在计算企业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相应的扣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确认为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也就是说,企业应该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来列支工资。权责发生制是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在实际操作中,员工在某个月为企业提供了劳动,企业就应该在这个月把该员工的工资确认为一项费用,列支到财务账目中。例如,员工在7月份为企业工作,企业就需要在7月份的财务报表中记录这笔工资费用,而不管工资是在7月发放,还是在8月甚至更晚的时间发放。 从税务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只有在实际发放给员工后,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如,企业在7月份列支了员工工资,但实际在8月份才发放,那么这笔工资在计算7月份企业所得税时不能扣除,要等到计算8月份企业所得税时才能扣除。 综上所述,企业列支工资在会计处理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在员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列支;在税务处理上,工资实际发放后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需要准确把握这两者的区别,确保财务和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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