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条例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工作时受了伤,不确定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我想知道工伤条例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像我这种在公司工作受伤的情况,是否在适用范围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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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条例一般指《工伤保险条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适用范围以及相关法律知识。 《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规定在该条例的第二条。该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简单来说,只要是在我国境内符合上述类型的用人单位,都需要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这些单位的员工在符合条件时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企业而言,包括各种类型的企业,不管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都在适用范围内。事业单位涵盖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种领域的单位。社会团体如各类协会、学会等也需要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像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同样适用。 而对于职工,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也就是说,不管是正式工、临时工,还是短期工、长期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情况,都有可能适用工伤条例来认定工伤并享受相应待遇。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要认定为工伤还需要符合工伤认定的相关条件。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等等。具体的认定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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