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又有第三者责任该怎么办?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是因为有第三方的过错导致的。现在我不知道该找单位负责工伤赔偿,还是找第三方索赔,或者两者都能找。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遇到工伤又有第三者责任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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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工伤又存在第三者责任的情况时,处理起来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和相应的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和第三者责任的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简单来说,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而第三者责任,指的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劳动者受到伤害。 在法律规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意味着,在工伤又有第三者责任的情况下,劳动者通常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一方面,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向所在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提出申请,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另一方面,劳动者还可以以侵权为由,向第三者要求民事赔偿,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不过,在医疗费的赔偿上,一般遵循不重复赔偿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已经支付了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但其他的赔偿项目,如伤残津贴和残疾赔偿金等,是可以分别获得的。 处理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一般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向第三者主张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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