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工资应该怎样赔偿?
我前段时间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现在在家养伤。但是我不知道工伤期间工资该怎么算,公司给我的赔偿我感觉不太对。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工伤后工资到底应该怎样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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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工资赔偿涉及到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的组成部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也就是说,你原本每月能拿到手的各项工资收入加起来平均后的金额,就是停工留薪期内应得的工资数额。 其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比如,如果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如果是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相关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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