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判决继承房屋过户是否需要公证?

家里涉及到房屋继承问题,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但不太清楚在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是不是还必须要去进行公证。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以及不公证会不会影响过户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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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院判决继承房屋过户,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强制进行公证的。 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这表明,在继承房屋时,自继承开始继承人便取得物权,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重点在于是否符合相关登记条件,而不是是否进行了公证。 在实际操作中,要完成继承过户,一般需先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对其户籍进行注销处理并开具死亡证明。之后,登记机关将针对申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只有当一切条件均符合法律规定时,方能依法予以登记。 虽然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公证有一定作用。当继承人之间存在纠纷或争议时,公证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证据形式;对于某些复杂或特殊的遗产继承情况,公证也可以提供更为专业和权威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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