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司法局司法鉴定科的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我最近涉及一个需要做司法鉴定的事情,听说要找司法局司法鉴定科。但我完全不了解他们的工作程序是怎样的,不知道从哪开始,要准备什么材料,整个流程又需要多久,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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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司法局司法鉴定科的工作程序一般有着严格且规范的步骤,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委托环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在委托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如鉴定申请书、身份证明、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病历资料、影像资料等。 接着是受理阶段。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会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是否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等。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会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会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会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之后进入鉴定实施阶段。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会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人会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检验的,会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到场。如果需要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的,司法鉴定机构会要求委托人补充或者重新提取。 鉴定完成后就是出具鉴定文书阶段。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会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内容会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附件等。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司法鉴定的实施、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司法鉴定工作的科学、公正、规范进行。了解司法局司法鉴定科的工作程序,有助于当事人在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时,更好地配合鉴定机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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