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了解工人骨折工伤赔偿标准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工伤认定,它指的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通俗来讲,就是要确定你这次骨折受伤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如果符合这些情况,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认定为工伤后,接下来就是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重要环节。骨折的情况不同,可能评定的伤残等级也不一样。一般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标准来进行评定的。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关于赔偿标准,不同的赔偿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式。 医疗费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些目录和标准规定了哪些治疗项目、药品和住院服务是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部分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补助金,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等级,就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工人骨折工伤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和相关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