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计算方法和加班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工作时间计算方法和加班工资待遇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首先,来了解工作时间的计算方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后来,根据相关规定,标准工时制调整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对于工作时间的计算,一般以周为计算周期。一个月通常按照21.75天来计算平均工作日,这是用全年的天数减去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再除以12个月得出的结果。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它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比如某企业以季度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该季度内总工作时间不能超过按标准工时计算的季度总工作时间。 接下来,看看加班工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里的工资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一般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 例如,小王月工资为5000元,他在工作日加班2小时,那么他的加班工资为(5000÷21.75÷8)×2×150% 。如果他在休息日加班且未安排补休,加班工资则为(5000÷21.75÷8)×加班小时数×200% ;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工资就是(5000÷21.75÷8)×加班小时数×300% 。 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