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发生医疗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
我在湘潭遇到了医疗纠纷,不知道该找什么部门来解决。心里特别着急,也很迷茫,想知道具体可以找哪些部门来处理这个事情,这些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时都有什么作用,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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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湘潭遇到医疗纠纷,可以找以下几个部门来处理: 首先是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着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重要职责,对医疗纠纷有着专门的调查处理权力。比如当医疗事故引起纠纷时,医疗机构自己就得先给所在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这件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其次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专业的调解机构,通常由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他们能够凭借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为医患双方提供中立、公正的调解服务,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像湘潭市就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一些医疗纠纷案件中,能积极发挥沟通桥梁的作用,促使双方在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沟通和妥协。 最后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当其他途径无法有效解决纠纷时,通过法律途径,由专业的法律人士提供法律援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的裁决,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同的部门处理方式和特点各有不同,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来解决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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