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浙江四级工伤如何赔偿?

我在浙江工作时受了伤,被鉴定为四级工伤。现在我不知道该按照什么标准来获得赔偿,也不清楚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希望了解一下浙江对于四级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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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级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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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四级工伤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四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是伤残津贴。同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四级伤残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若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另外,工伤职工还可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最后,对于工伤职工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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