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案件举证有哪16个关键问题需要知道?


在婚姻纠纷案件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且关键的举证问题。 首先,关于身份信息的举证。要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需要提供结婚证。这是最基本的证据,就像证明两人是夫妻的“官方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结婚证就是证明婚姻关系这个主张的关键证据。 其次,财产方面的举证。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很广,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对于房产,要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此证明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人等信息,从而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车辆也是类似,要有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等。存款需要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和流水明细。如果涉及股票等金融资产,要提供相关的交易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准确举证财产情况,对于财产分割至关重要。 再者,债务举证。如果存在夫妻共同债务,要提供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和用途。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也要有相应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还有,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举证。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的争夺,要提供自己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的生活习惯和学习情况等。同时,也要考虑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况,如不良嗜好、有暴力倾向等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另外,对于过错行为的举证。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另一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上述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后,关于分居的举证。如果以分居为由请求离婚,要提供分居的证据,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根据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之,在婚姻纠纷案件中,要全面、准确地收集和提供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确保证据能够被法院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