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法典对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侵权责任有哪些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机动车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的情况并不少见。当这种机动车发生侵权事故时,责任的划分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下面我们结合2024年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简单来说,就是车主把车卖给了别人,并且已经把车交给对方使用,但双方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它遵循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原则。也就是说,当机动车已经转让并交付给受让人后,受让人对车辆具有实际的控制和支配权,并且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让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是合理的。 举个例子,甲把自己的车卖给了乙,车已经交给乙使用,但还没办理过户登记。后来乙开车撞了人,经认定这起事故属于乙一方的责任。那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就应该由乙来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甲。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转让的机动车存在缺陷,并且该缺陷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那么转让人可能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所以,如果转让的机动车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转让人作为销售者,可能需要和受让人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2024年民法典对于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侵权责任的规定,既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合理划分了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责任。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在进行机动车转让时,应该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