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一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读2024年关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刑法裁量规定。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就构成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这里所说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通常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的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对于该罪的裁量,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呢?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都属于情节严重。 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裁量,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如事故的严重程度、不报或谎报行为对事故抢救造成的影响、行为人主观过错程度等,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这一罪名的设定,旨在督促相关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地报告情况,以保障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