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交通事故四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广东省,2024年交通事故导致四级伤残的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赔偿标准及依据。 首先是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伤致残而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在广东省,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四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70%。例如,若上一年度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A元,受害人年龄在60岁以下,那么残疾赔偿金 = A×20×70% 。这里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 其次是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这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再者是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然后是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另外还有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来说,四级伤残的营养费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这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 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方面,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通事故四级伤残案件中,受害人通常可以主张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相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