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意外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现在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在2024年这个时间点,人身损害赔偿是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来计算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方法。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时,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在2024年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要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来确定具体的计算方式。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指为了治疗因侵权行为所受伤害而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依据上述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吃喝拉撒有困难)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根据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按照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是否可以举报他人重婚?

最近了解到身边有人似乎存在重婚的情况,不太确定自己有没有权利去举报。想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举报后相关部门会不会重视并处理,以及需要提供哪些证据等方面的内容。

刑事案件中一个人可以请几个律师?

我涉及了一起刑事案件,家里人想多请几个律师帮我辩护,但又不确定法律允许请几个。我想知道在刑事案件里,一个人到底可以请几个律师呢,有没有数量限制呀?

夫妻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如何办理离婚?

我和配偶户口不在一个地方,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但不知道该怎么办理。是要去户口所在地吗?还是有其他办法?我想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分居2年是否可以单方面申请离婚?

我和另一半已经分居2年了,实在过不下去,想结束这段婚姻。但对方不同意离婚,我想知道我能不能单方面申请离婚,法律上对于这种分居2年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

社保缴费减免后该怎么缴费?

我这边遇到了社保缴费减免的情况,不太清楚之后该怎么缴费。是和正常缴费流程一样,还是有特殊的操作呢?我担心如果缴费方式不对会影响我的社保权益,想了解一下具体该如何操作。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哪些从轻处罚的条款?

我和别人起了点冲突,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听说有从轻处罚的条款,我想了解一下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具体有哪些是关于从轻处罚的规定,我这种情况能不能适用这些条款,所以来问问。

文化传媒企业有哪些基本税种和优惠政策?

我开了一家文化传媒企业,对税务这块不太懂。想知道我们这种企业要交哪些基本的税,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呢?毕竟合理减税能减轻企业负担,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企业登记受理全流程该怎么弄?

我打算开一家企业,但是完全不清楚企业登记受理的流程。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要准备什么材料,每个步骤该怎么做。希望了解一下企业登记受理全流程的详细内容,好让我能顺利完成企业登记。

离婚时孩子多大有自己的选择权?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有分歧。我们都很爱孩子,也想尊重孩子的意愿,就是不知道孩子要到多大才有自己选择跟谁生活的权利,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非全日制员工是否可以被迫离职?

我是一名非全日制员工,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让我难以忍受的事情,比如公司经常无故拖欠我的工资,还随意增加我的工作量,却不额外支付报酬。我感觉自己是被迫想要离开这个公司,所以想问问非全日制员工可以被迫离职吗?

不起诉后公安局又让我去,这是怎么回事?

检察院已经对我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可公安局又通知我去,我实在不明白这是为啥。我很担心是不是又有什么新的状况,会不会再次被追究责任,心里特别忐忑,想知道公安局这么做合不合法,我去了会面临什么情况。

老人住院找不到身份证该怎么办?

老人住院的时候发现身份证找不到了,现在着急办理住院手续,不知道该采取什么办法来解决身份证缺失的问题,也不清楚后续会不会影响医疗报销等事项,想知道具体的解决办法。

养女是否有权利继承家产?

我从小被养父母收养,现在养父母都不在了,家里的亲戚说我没有权利继承养父母的家产,可我一直把他们当作亲生父母,也尽了赡养义务。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到底有没有权利继承他们的家产呢?

工商营业执照不年审会自动注销吗?

我有个工商营业执照,之前一直忙着其他事,忘记去年审了。我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个营业执照不年审的话,会不会自动就被注销了呀?要是自动注销了,对我以后再办照或者其他方面会不会有影响呢?

护照可以在线上申请吗?

我最近需要办理护照,但平时工作很忙,没时间去线下窗口排队申请。想问问现在护照能不能在线上申请呀?如果可以的话,线上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和线下申请有啥区别呢?

离婚了养子女关系是否还存在?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之前收养了一个孩子。现在不清楚离婚之后,我们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是还存在。是会因为离婚就解除,还是依然保持收养关系呢?我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公司规定的费用不返还是否合法?

我在公司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垫付了一笔费用,但公司现在以各种理由说这笔费用不返还。我不太清楚公司这样的规定合不合法,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规定费用不返还到底有没有依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劳动争议撤回后重新申请仲裁怎么做?

我之前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撤回了申请。现在情况有变,我想重新申请仲裁,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和第一次申请一样的流程吗?需不需要额外准备什么材料呢?

刑事立案后多久会采取强制措施?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最近刚立案。我想知道从立案到采取强制措施一般要多久,是马上就会采取,还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了解这个时间对我很重要,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怎么立遗嘱?

我名下有套房子和一些存款,想立个遗嘱把这些财产留给子女。但我不太清楚立遗嘱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担心遗嘱会因为不规范而无效。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我该怎么立遗嘱才是有效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