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期间不想租了该怎么处理?

我之前租了个房子,签了一年合同,现在才住了半年,因为工作变动要去别的城市,不想继续租这个房子了。但是合同还没到期,我不知道该怎么跟房东说,也不清楚会不会有违约赔偿之类的问题,想了解下租赁期间不想租了具体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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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期间不想租了,这在法律上可以看作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处理办法和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看看租赁合同里是怎么约定的。合同就像是你和房东之间的“约定书”,里面通常会有关于提前解约的条款。要是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租客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提前解约,并且你满足这些条件,那么你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来办就行。比如合同约定租客提前三个月通知房东,就可以解除合同,那你提前三个月告知房东,一般就不算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其中就可能涵盖提前解约的相关内容。 要是合同没有约定提前解约的情况,而你又要提前不租了,这就可能构成违约。违约的话,房东有权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常见的违约责任就是赔偿房东的损失,比如房东因为你提前搬走,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找到新的租客,这段时间的租金损失就可能需要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不过,即使构成违约,你也可以和房东好好沟通。跟房东说明你的实际情况,争取得到房东的理解。说不定房东愿意和你协商解除合同,减少你的赔偿金额。要是能和房东达成一致,签订一个解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可以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另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你提前解约可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租赁的房屋出现了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的问题,像房屋结构损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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