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客观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还去销售,并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在2024年,其客观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销售行为。这里的“销售”包括多种形式,比如零售、批发、直销、代销、贩卖、推销等。不管是通过实体店销售,还是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销售,只要是将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卖出去,都属于销售行为。例如,在电商平台上开设网店售卖假冒名牌化妆品,或者在街头摆摊卖假冒品牌衣服,都符合销售的定义。
其次是关于销售的商品。这些商品必须是假冒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所谓“假冒注册商标”,就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比如,未经耐克公司许可,在运动鞋上使用和耐克商标一模一样的标志,这种运动鞋就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再者是销售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这里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货值金额”则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此外,还有一个关键要素是主观上的“明知”。判断是否“明知”不能仅仅依据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认定。比如,进货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进货渠道不正规,没有合法的购货凭证;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包装粗糙、商标标识模糊等明显瑕疵等情况,都可以作为认定“明知”的参考依据。
总之,在2024年判断是否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客观标准,需要从销售行为、销售的商品、销售金额以及主观明知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关商品来源,确保所销售的商品是合法合规的,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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