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班摔倒在工伤认定标准中是如何规定的?


在2024年,上班摔倒是否能认定为工伤,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上班摔倒这种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摔倒受伤,那么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比如,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地面湿滑、设备故障等与工作相关的因素导致摔倒。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摔倒受伤,同样也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例如,在上班前准备工具、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时摔倒。 然而,如果摔倒与工作无关,比如是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因为自己打闹、嬉戏而摔倒,那就很可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但上班摔倒通常不涉及这些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总之,上班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并且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