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过程中必须谨记哪五项注意?


在房屋转租过程中,谨记以下五项注意事项是非常必要的,它们能保障转租行为的合法性和各方的权益。 第一项注意,要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在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明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通俗来讲,就是你如果要把租来的房子再转租给别人,必须先得到房东的书面认可。要是没有经过房东同意就转租,房东有权利随时让转租的事儿“黄”了,还能和你解除原本的租赁合同。这是为了保护房东对自己房屋的控制权和知情权。 第二项注意,明确转租期限。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剩余的期限。举个例子,你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还剩两年到期,那你转租给别人的期限最多也就是两年。如果超过了原合同的期限,超出部分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虽然没有专门针对转租期限做详细规定,但遵循合同相对性和公平原则,转租期限自然不能超过原合同。否则,一旦原合同到期,房东要求收回房子,次承租人就可能面临无处可住的尴尬局面,而转租人也可能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项注意,要了解次承租人的情况。你把房子转租给别人,得对这个人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比如他的职业、居住人数等。因为次承租人如果在房子里做出违法乱纪或者严重损坏房屋的行为,作为转租人,你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谨慎选择次承租人,能减少不必要的风险。虽然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要求了解次承租人情况,但从维护自身权益和避免纠纷的角度出发,这是很有必要的。 第四项注意,关于租金和支付方式。转租的租金和支付方式最好在转租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金额可以和次承租人协商确定,但要注意不能随意提高租金给次承租人造成不合理的负担。同时,支付方式也应明确,是按月支付、按季支付还是其他方式。在租金方面,我国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如果在租金和支付方式上没有明确约定,后期很容易产生纠纷。 第五项注意,明确违约责任。在转租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比如次承租人不按时支付租金、损坏房屋等情况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转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提供房屋等情况又该如何处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明确违约责任,能让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加谨慎,也能在出现问题时有据可依,便于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