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工伤死亡赔款是多少钱?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死亡赔偿涉及的几个主要方面。一般来说,工伤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是用于帮助家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如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这里的统筹地区,简单理解就是当地政府划定的一个区域,用来统一计算和发放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给予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经济补偿。标准为:配偶每月按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发放,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放,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例如,职工生前月工资是6000元,他有配偶和一个未成年子女,那么配偶每月可获得的抚恤金就是6000×40% = 2400元,子女每月可获得的抚恤金就是6000×30% = 1800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死者家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2024年为例,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9283元,那么2024年发生的工伤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9283×20 = 985660元。 对于60岁的情况,通常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但如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特定情形,即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如果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上述赔偿。 总之,60岁工伤死亡赔款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工资以及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来确定。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家属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具体的赔偿标准和办理流程,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