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会计分录怎么做?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账目的时候,遇到进项税大于销项税的情况,不知道该如何做会计分录。以前没碰到过这种情况,也不清楚相关规定和具体操作,希望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会计分录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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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进项税和销项税的概念。进项税是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简单说就是你买东西时交的税;销项税则是企业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收取的增值税额,也就是你卖东西时收的税。当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意味着企业当期购进业务所支付的增值税比销售业务收取的增值税要多,这种情况下会形成留抵税额,留抵税额可以在以后纳税期继续抵扣。 根据相关规定,月末需要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从“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到“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科目。当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我们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账务处理主要是将增值税的相关明细科目进行结转。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第一步,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这里“转出多交增值税”是“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的专栏,它的作用是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多交的增值税。这样做的目的是清晰地反映企业增值税的缴纳和留抵情况,方便税务管理和财务核算。 总结来说,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企业形成留抵税额,通过上述会计分录进行处理后,留抵税额会在“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体现,可在以后纳税期继续抵扣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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