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的会计核算方法是怎样的?


股票期权是企业给予员工的一种激励机制,允许员工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对于股票期权的会计核算,有着明确的规范和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股票期权的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也就是说,当企业授予员工股票期权时,要根据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来确定成本费用和相应的资本公积。 在授予日,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企业一般不做会计处理。立即可行权的情况比较特殊,它是指授予后员工就可以立即行使权利的股票期权。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然后,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举例来说,如果企业授予员工1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每份5元,等待期为3年,预计每年有10%的员工离职。那么在第一年资产负债表日,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0×(1 - 10%) = 90万份,应确认的成本费用为90×5×1/3 = 150万元。会计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150万元,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50万元。 可行权日之后,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企业应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假设上述例子中,员工在可行权日全部行权,企业应做的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按行权价格收到的款项)、“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待期内累计确认的金额),贷记“股本”(行权的股份面值)、“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总的来说,股票期权的会计核算要遵循相关会计准则,按照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等不同阶段进行相应的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