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制作内容包括哪些?


行政复议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时所提交的法律文书。一份完整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其制作内容通常包含以下方面。 首先是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这部分要详细写明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如果申请人是公民,需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能让复议机关准确识别申请人身份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要是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要写清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确保能明确代表该组织提出复议申请。 其次是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也就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明确被申请人是确定复议对象的关键,只有准确写出被申请人,复议机关才能针对该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审查。 再者是行政复议请求。申请人要清晰、明确地提出自己希望通过复议达到的目的,比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复议请求是整个复议申请的核心诉求,必须表达准确,让复议机关清楚知道申请人的要求。 然后是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需要详细阐述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经过、时间、地点等情况,以及为什么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事实部分要真实、客观,理由部分要合理、合法,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进行说明。例如,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缺乏事实依据,就要说明处罚所依据的事实不存在或者证据不足等情况。 最后是日期。申请书上要写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日期,这对于确定复议申请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这里的书面申请就需要按照上述内容制作行政复议申请书。总之,一份规范、完整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能更好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复议申请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