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工地上摔伤,工地老板不想给钱,这种情况应该找谁?


如果您父亲在工地上摔伤,工地老板不想给钱,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和找相关的主体: 首先,可以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果还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申请。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即使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您父亲仍然有权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之后对于已垫付的款项还有追偿权。 其次,可以找劳动管理机构。您可以向相关劳动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或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比如劳动监察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拖欠工伤医疗费等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若选择劳动仲裁,按照该法相关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最后,也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起诉。若通过前面的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在收集好相关证据后,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板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范围的行为。 工伤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于支付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