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发生工伤该如何维权?
在工地干活受伤了,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确定该找哪个部门处理,赔偿又该怎么算。想了解一下具体的维权流程和能争取到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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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发生工伤后,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首先是确定向谁主张赔偿: 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就直接找劳动合同上的用人单位,按正常工伤程序处理。 要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会复杂一些。通常可以找“包工头”,若能证明与“包工头”存在劳务关系,他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建设单位在某些情况下也有赔偿责任。如果建设单位的转包、分包行为不合法,那么有用工资质的建设单位就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而且不管项目转包多少次,由关系最近的有用工资质单位负责赔偿。 接着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分为1 - 10级,10级最轻,1级最重,不同级别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 最后是主张赔偿: 赔偿项目有很多,比如医疗费、康复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鉴定费用等。 法律依据方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各项赔偿标准等内容,是处理工伤维权的重要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薪资是现金发放,事后可能会有争议,所以建议保留工资条或者聊天记录等证据。受伤后要先住院治疗,并保存好医院的清单和诊疗单等资料。 相关概念: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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