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简易程序除了书面审理还有什么方式?
我申请了行政复议,走的是简易程序。我知道有书面审理这种方式,但是不太清楚除了书面审理外,还有没有其他审理方式。想了解一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的其他审理方式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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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简易程序是行政复议中一种相对简化、高效的处理程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除书面审理外可能的审理方式。 首先是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当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对相关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或者当事人提供了新的证据线索需要核实,就会采用这种方式。复议机关工作人员会前往相关地点,比如事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等,通过询问相关人员、查看现场、调取资料等手段来查明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虽然没有对简易程序实地调查作出专门详细规定,但在行政复议的一般规定中,明确了复议机关有权调查取证,这同样适用于简易程序。 其次是听证审理。虽然简易程序通常强调高效,但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案件涉及公共利益、当事人要求听证且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也会组织听证。听证中,当事人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理由,提供证据,并进行质证。这种方式能让复议机关更全面、直接地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和事实情况。不过目前对于简易程序听证审理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法律并没有统一细化规定,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地方行政复议相关规定中作出安排。 此外,还有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询问和核实。在现代信息技术发达的背景下,复议机关为了提高效率,会采用这些便捷的方式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情况。复议机关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或者视频会议系统,向当事人询问案件事实、听取意见等。这种方式既方便了当事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复议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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