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签订的相关协议里,哪些涉及员工保密义务?


在员工入职时签订的相关协议中,有几类协议通常会涉及到员工的保密义务。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是最直接涉及员工保密义务的协议。它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就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相关事项达成的协议。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后,就有义务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这些秘密。 其次是竞业限制协议。虽然竞业限制协议主要是限制员工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但其中也会涉及保密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表明,员工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同时,也需要承担保密义务,不能将在原单位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新的工作中。 另外,劳动合同中也可能包含保密条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一些劳动合同中,会专门设置保密条款,明确员工在工作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义务。这种保密条款与单独的保密协议具有相似的法律效力,员工同样需要遵守。员工在入职签订相关协议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明确自己的保密义务,避免因违反保密义务而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