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拆迁手续有哪些?


强制拆迁在我国是一项严肃且受到严格法律规范的行政行为,其目的在于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和城市建设的有序推进。申请强制拆迁的手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申请强制拆迁的手续及流程: 首先,拆迁方需要作出补偿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这意味着,只有在拆迁方与被拆迁人无法就补偿达成一致时,拆迁方才可以报请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接着,要进行催告。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步骤给予了被拆迁人一定的时间来考虑和履行相关义务。 之后,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等。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最后,法院会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特殊情况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若被拆迁人对裁定有异议,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救济。 申请强制拆迁是一个严格且复杂的过程,每一个步骤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拆迁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以确保强制拆迁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