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和行政许可是否一样?


行政监督和行政许可并不一样,下面从多个方面为你详细解析。 首先,我们来看看它们的定义。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你想要做某些特定的事情,需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行。比如,你想开一家餐厅,就需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这就是行政许可的一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 而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自己的机构及其公务员的不良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以及行政机关外部的力量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实施的监察和督导。通俗来讲,就是要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它就像是一个“监督员”,时刻盯着行政机关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注:现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替代)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 从目的方面来看,行政许可的目的是对社会事务进行事前的控制和管理,确保申请人具备从事特定活动的条件和能力,从而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例如,颁发建筑施工许可证,是为了保证建筑施工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保护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行政监督的目的则在于保障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防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提高行政效率,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比如,对环保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就是为了确保环保政策得到有效执行,保护环境。 在实施方式上,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必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动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才会进行审查和决定。申请人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明,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才会给予许可。 行政监督的方式则较为多样化,它可以是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如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也可以是外部监督,如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等。监督的方式包括检查、审计、调查等。 综上所述,行政监督和行政许可在定义、目的和实施方式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异,它们是行政法中两个不同的重要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