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到期后还属于国家的吗?
我买了套商品房,合同里写了使用年限。我就担心到期之后房子是不是就不属于我了,会被国家收回去。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商品房到期后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自己心里也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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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商品房到期后是否属于国家,首先得明白商品房涉及到的两种权利,一个是房屋所有权,另一个是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简单来说就是你对自己买的房子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个权利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房子没塌没坏,那这房子就一直是你的。而土地使用权就不一样了,咱们国家土地是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咱们买商品房,实际上是买了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对于住宅性质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到了之后,会自动续期,不用咱们自己去申请。虽然目前对于续期费用的具体标准还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但从这条法律能看出,国家保障了咱们老百姓住宅的长期稳定使用。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所以非住宅商品房到期后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续期以及后续归属等问题。 总的来说,对于住宅商品房,土地到期后自动续期,房子还是属于你的;非住宅商品房则要依据法律和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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