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司费用是在税前扣除的吗?
我开了个小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很多费用支出,像采购办公用品、员工差旅费啥的。我就想知道这些用公司名义产生的费用,是不是都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税前扣除啊?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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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经营里,很多人会关心用公司产生的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下面就来详细讲讲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税前扣除。简单来说,税前扣除就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把符合规定的费用从收入中减去,然后再按照剩下的金额来计算要交多少税。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降低企业的税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与取得收入有关”,意思是这些费用是为了企业获取收入而产生的,比如购买原材料用于生产产品,或者支付销售费用来推广产品等。“合理”则是指费用的发生是符合正常经营常规的,不能是不合理的高额支出或者与经营无关的支出。 不过,并不是所有用公司名义产生的费用都能税前扣除。有些费用是有扣除标准和限制的。例如,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此外,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比如,企业的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收滞纳金,赞助支出等,这些都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以,用公司产生的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要根据费用的性质、是否与取得收入有关、是否合理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扣除标准和规定等来判断。企业在进行税前扣除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执行,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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